兒童發燒處置建議
Recommendations for the Management of Fever in Children
台灣兒童感染症醫學會
國家衛生研究院兒童醫學及健康研究中心
Pediatric Infectious Diseases Society of Taiwan
Child Health Research Center, National Health Research Institutes
制定:2004年10月16日
第一次修訂:2010年11月25日
第二次修訂:2018年6月30日
註:本建議中所列出之條文,為台灣兒科專家委員會根據現有的醫學證據所做出的綜合建議。此建議應根據日後更多的醫學研究發現加以修改,且不應引用這些條文作為糾紛審議之依據。
體溫的測量
- 運動、長時間陽光照射、穿太多衣服等因素會提高體溫,若有這些現象,宜在除去這些因素並休息15至30分鐘後再測量體溫。
- 電子體溫計適合一般家庭使用,2008年7月1日環保署公告「限制水銀體溫計輸入及販賣」(環署廢字第0970021484號),台灣現已經停止生產水銀體溫計。
- 肛溫:
- 肛溫的測量值比較接近人體真正的中心體溫。
- 測量方法:以肥皂水或酒精清洗體溫計,以冷水沖淨(勿用熱水),在末端擦上少許凡士林等潤滑劑。幼兒宜採腹部朝下的俯臥姿勢,置於成人膝上或床上,一手扶著幼兒臀部上方的下背部,另一手將體溫計伸入距離肛門口深度約0.5至1英吋(約1.5至2.5公分)處,不要過度深入,電子體溫計需靜置約1分鐘發出嗶聲即可判讀。
- 口溫:
- 平均測量值低於中心體溫約0.5℃。
- 5歲以上兒童可以此法測量體溫。
- 測量前15至30分鐘內不宜飲用熱水或冷水,以免導致測量誤差。
- 測量方法:以肥皂水或酒精清洗體溫計,以冷水沖淨(勿用熱水)。打開電子體溫計開關,將感應端置於兒童舌頭下方,靜置約1分鐘,體溫計發出嗶聲後即可判讀。
- 耳溫:
- 耳溫槍所測得之體溫接近中心體溫,三個月以下嬰兒耳溫與中心體溫的相關性較差。
- 耳溫槍在耳內的角度必須正確,過多耳垢會干擾測量。
- 中耳炎或其他中耳異常者不建議量耳溫。
- 耳溫槍需定期校正以免失去準確性。
- 測量方法:將耳溫槍感應端置入外耳道,按壓啟動鈕並稍作旋轉,可在幾秒內判讀數據。當兩耳測量之溫度不同時,以較高溫度為準。
- 腋溫、背溫:
- 平均測量值低於中心體溫約0.8℃。
- 不適合以肛溫與耳溫量體溫的新生兒,可考慮以此法測量體溫,或以測量腋溫的體溫計測量背部溫度。
- 皮膚表面溫度:
- 在額頭測量皮表溫度(包括額溫槍)或以紅外線測量皮表溫度,可能有低估中心體溫的現象。
- 以觸摸皮膚的方法判斷有無發燒,準確度不佳。
發燒的定義
- 發燒的定義為中心體溫 ≥ 38℃。
- 中心體溫介於37.5℃至38℃時,根據個人基礎體溫與環境溫度之變化而可為正常也可能是低度發燒,必須參考前後測量的體溫與其他臨床現象判斷是否有發燒現象。
發燒的機制
- 體溫的定位點(set-point):體溫調節中樞(thermoregulatory center) 位於下視丘(hypothalamus)的前部,在此處有一個理論上體溫的定位點,人體的各種生理反應會隨著體溫定位點的高低而維持恆定的體溫。
- 發燒(fever):發炎反應藉由巨噬細胞(macrophage)等免疫系統細胞分泌多種細胞激素(cytokine),作用在下視丘引起體溫定位點的上升。
- 體溫過高(hyperthermia):體溫定位點並未上升,但中心體溫超過38℃,例如在炎熱的環境下穿太多衣服、把嬰兒包得太緊、散熱不佳、運動、中暑 (heat stroke)等。
發燒的生理反應
- 當體溫定位點上升的時候,人體會覺得寒冷,定位點上升厲害的時候,會出現寒顫 (shivering) 現象以極速產生熱量達到發燒目的。周邊的血管也會收縮以減少熱量喪失,於是有四肢冰冷現象。
- 體溫過高(hyperthermia)的體溫定位點並未變化,此時的身體反應是覺得太熱,而且周邊血管發生血管擴張以利於散熱。
發燒對於人體的影響
- 一些免疫學的研究顯示適度發燒可提升免疫系統的效能,也有研究顯示退燒藥可能因為壓抑免疫反應,反而減緩呼吸道病毒被清除的速度、增加動物敗血症的死亡率,所以適度的發燒對生物有益。
- 發燒的時候需要產生多餘的熱量,所以會增加氧氣消耗量、二氧化碳製造量與心臟輸出量,此點會加重心臟病與慢性貧血病人的心臟負擔、加重慢性肺病患者的肺臟負擔、惡化糖尿病與先天代謝疾病人的代謝異常。
- 部分6個月至6歲的小孩可能因為發燒而導致熱痙攣 (febrile convulsion)。
- 除非是腦炎、腦膜炎等直接影響腦部的疾病,沒有證據顯示41℃以下的發燒對人體腦部或其他器官會造成直接傷害。
退燒時機
- 非發炎反應引起的體溫過高(hyperthermia),均可採取退燒措施。體溫過高可能超過41℃,可能引起橫紋肌溶解(rhabdomyolysis)、腎衰竭,甚至死亡,這種情形必須緊急用物理退燒法退燒。
- 發炎反應引起的體溫上升一般不會超過41℃,除了次一條文所列出的特殊情形外,發燒不一定需要使用退燒藥,尤其體溫並未超過39℃以上時。
- 有以下情形的發燒病患,體溫超過38℃以上時建議退燒:
- 慢性肺病、成人型呼吸窘迫症候群
- 有心臟衰竭之心臟病或發紺性心臟病
- 慢性貧血
- 糖尿病與其他代謝異常
- 曾有熱痙攣 (febrile convulsion)或曾有癲癇發作的神經系統疾病
- 孕婦
- 其他因為發燒而有不適症狀者
退燒方法
-
物理退燒法:
- 冰枕、低溫毯 (hypothermia blanket)、貼於皮膚表面的散熱貼片、溫水拭浴等物理退燒法。
- 可用於中暑 (heat stroke)、中樞熱(central fever,又稱為hypothalamic fever)、脫水等體溫過高 (hyperthermia)的情況。
- 不宜作為單一的退燒治療法,尤其禁用於代謝異常、慢性心肺疾病、慢性貧血等患者。
- 酒精擦澡:會引起厲害的血管收縮,反而有礙散熱,且酒精如不慎讓小孩吸入會有中毒之虞,不應作為退燒法。
- 靜脈注射點滴液或口服補充水分:
- 以注射或口服等方法增加體內水分,對於發炎反應引起的發燒並無退燒效果。
- 發燒與其他急性病症常伴隨抗利尿激素(antidiuretic hormone)分泌增加的現象,給予過多水分可能有嚴重低鈉血症(hyponatremia)之虞。
- 進食不良、嚴重嘔吐、嚴重腹瀉、反覆發燒與退燒而導致大量流汗等情形引起脫水時,會使病人排汗與散熱能力降低,可能影響退燒藥的效果,也可能因為嚴重脫水導致體溫過高,此時應注意適度補充水分與電解質。
- 藥物退燒法:
- Acetaminophen
- 建議劑量口服或靜脈注射10-15 mg/kg/dose q4~6h prn。
- 下列病患優先考慮使用本藥:
- 凝血功能異常與其他出血傾向
- 消化性潰瘍或出血等上消化道疾病
- 開刀或因其他原因身上有明顯傷口的病人
- 嚴重感染症合併發燒
- 過量使用容易產生肝衰竭,最低單一中毒劑量為120-150 mg/kg,兒童必須特別注意計算藥量。
- 長期使用有發生腎臟傷害的可能。
- Aspirin與其他水楊酸(salicylate)製劑
- Aspirin在兒童可能會引起雷氏症候群 (Reye syndrome),不可在18歲以下兒童當作退燒藥使用。
- 其他含有水楊酸成分的退燒藥也不應使用於18歲以下兒童,包括choline magnesium trisalicylate (商品名:Saycoline ‘Patron’, Trilisate等)、choline salicylate (商品名:Mundisal等)、lysine acetylsalicylate (商品名:Aspegic, Aspirin ‘Chi Sheng’, Aspirin ‘Lita’, Asp-L, L.A.’ Standard’, Lybrile等)。
- 其他非類固醇發炎抑制劑 (nonsteroidal anti-inflammatory drug)
- 副作用:胃部不適、上消化道出血、減少腎臟血流、抑制血小板凝血功能等。
- 優先用於幼年風濕性關節炎等自體免疫疾病,其他疾病不建議優先使用非類固醇發炎抑制劑。
- 注意事項:使用於脫水與持續嘔吐的兒童宜注意劑量。
- Ibuprofen建議劑量口服5–10mg/kg/dose q6-8h prn。
- 輪流使用acetaminophen與非類固醇發炎抑制劑:有必要時可輪流使用,但必須考量不同藥物的半衰期。例如acetaminophen每4小時可給予一次,ibuprofen每6至8小時給予一次。
- 含有同樣退燒藥成分的口服製劑與肛門塞劑,其退燒效果沒有明顯差異,建議兒童應優先使用口服製劑。
- Pyrazolone衍生物:dipyrone (Sulpyrine)、phenylbutazone等,副作用包括可能致命的顆粒性白血球低下症,禁止使用。
- 葡萄糖6磷酸鹽去氫酶缺乏症 (glucose-6-phosphate dehydrogenase deficiency)
- 遵循建議劑量使用acetaminophen與非類固醇發炎抑制劑都不會有明顯溶血性貧血的危險。
- 因罹患風濕性疾病需要使用高劑量非類固醇發炎抑制劑的時候,有導致溶血的可能,例如使用80 mg/kg/day以上劑量。
- Acetaminophen
參與制定建議的台灣兒科專家:
制定日期:2008年8月27日
召集人:李秉穎(台灣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兒童醫院小兒部)
主持人:黃富源 (前衛生署副署長、前台北馬偕紀念醫院副院長)
委員:
王本榮(花蓮慈濟醫學院醫學系主任)
王玉媚(成功大學護理學院護理研究所)
王英明(台北市兒科醫師)
江伯倫(台灣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兒童醫院小兒部)
吳美環(台灣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兒童醫院小兒部)
林奏延(林口長庚醫院兒童醫學部)
林應然(台北市立忠孝醫院小兒科主任)
邱南昌(台北馬偕紀念醫院小兒科部)
陳如欣(台北馬偕紀念醫院小兒科部)
陳伯彥(台中榮民總醫院兒童醫學部)
陳淑貞(台北榮民總醫院兒童醫學部)
鄒國英(新店耕莘醫院兒科部)
廖英藏(台北市兒科醫師)
劉清泉(成功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小兒部)
蔡文友(台灣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兒童醫院小兒部)
第二版修訂日期:2010年11月25日
召集人:李秉穎
委員:
何慈育(何慈育診所)
呂克桓(中山醫學大學附設醫院兒童部)
林奏延(林口長庚醫院兒童醫學部)
林應然(林應然診躲)
邱南昌(台北馬偕紀念醫院小兒科部)
孫武(屏東寶健醫院小兒科)
湯仁彬(台北榮民總醫院兒童醫學部)
黃玉成(林口長庚醫院兒童醫學部)
黃富源(台北馬偕紀念醫院小兒科部)
黃碧桃(童綜合醫院心臟醫學中心)
黃瑽寧(台北馬偕紀念醫院小兒科部)
劉清泉(成功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小兒部)
遲景上(童綜合醫院兒童醫學部)
第三版修訂日期:2018年6月30日
召集人:李秉穎
委員:
丁佩如(台中榮民總醫院小兒科)
何愉懷(花蓮慈濟醫院小兒科)
吳克恭(台北榮民總醫院兒童醫學部)
呂俊毅(台灣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兒童醫院小兒部)
李敏生(高雄醫學大學附設中和紀念醫院兒科部)
沈靜芬(成功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小兒部)
林曉娟(中國醫藥大學附設醫院小兒部)
邱南昌(台北馬偕紀念醫院小兒科部)
邱政洵(林口長庚醫院兒童醫學部)
陳伯彥(台中榮民總醫院小兒科)
陳志榮(林口長庚醫院兒童醫學部)
曾雅淳(澄清綜合醫院兒科)
湯仁彬(台北榮民總醫院兒童醫學部)
黃玉成(林口長庚醫院兒童醫學部)
黃高彬(中國醫藥大學兒童醫院)
鄭名芳(高雄榮民總醫院兒童醫學部)